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017〕365號)等文件要求,我單位開展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建設期間我單位委托北京地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展了項目的水土保持監測任務,并編制了《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委托云南狄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告的編寫任務,編制了《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普朗銅礦一期采選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并于2019年10月26在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組織召開了自主驗收會議,成立了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組,驗收組認為,項目建設過程中基本落實了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任務,水土流失防治指標達到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同意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
現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附件1:監測總結報告—文本.pdf
附件2:驗收報告—文本.pdf
附件3:驗收鑒定書.pdf